台灣企業如果同時在歐洲好幾個國家有業務往來,那麼歐洲組織結構到底要怎麼樣安排才算恰當?它們應該如何做才能以歐洲為範圍有效整合資源和協調營運?答案是建立歐洲營運總部。

這個總部可以歐洲為範圍,有效掌握那些需要彼此協調的工作事項,例如行銷、配貨、財務、公關、訓練等,這類工作事項的資源若能獲得有效整合,對成本節省將可收立竿見影之效。而市場部、製造部等單位則可繼續專注於本業,有鑑於歐洲的整合腳步愈加快速,企業經營歐洲市場時,在管理工作上應該要著眼於整個歐洲,而不宜侷限個別地區以致備多力分。

歐洲營運總部宜具備下列條件:

通曉多國語文的人才
在人員和貨物往來上,均能與台灣和歐洲保持有效的聯繫管道
從歐洲標準來看,辦公室租金和人員生活支出不能太高
高當地要有國際化、中立、和開放的法規環境,特別是有關金融、交通、 勞工等法令
更理想的安排則是把歐洲配銷活動併入歐洲營運中心。